国务院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

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,顺应群众期盼改善居住条件等议题。会议确定:
一要抓紧明确改造标准和对象范围,今年开展试点探索,为进一步全面推进积累经验。
二要加强政府引导,发挥社区主体作用,尊重居民意愿,动员群众参与。重点改造小区水电气路及光纤等配套设施,有条件的可加装电梯,配建停车设施。
三要创新投融资机制。今年将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安排中央补助资金。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积极探索,以可持续方式加大金融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。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。
四要在小区改造基础上,引导发展社区养老、托幼、医疗、助餐、保洁等服务,推动建立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。
早在今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,就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了清晰的规划: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,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,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,支持加装电梯和无障碍环境建设,健全便民市场、便利店、步行街、停车场等生活服务设施。新型城镇化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核心,提高精细化服务水平,让城市更加宜居,更具包容和人文关怀。
2019年4月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印发了《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摸排全国城镇老旧小区基本情况,各地因地制宜提出当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内容和标准,探索创新的改造方式和资金筹措机制,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。
据初步统计,全国共有老旧小区近16万个,涉及居民超过4200万户,上亿人,建筑面积约为40亿平方米。2017年底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厦门、广州等15个城市启动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,截至2018年12月,试点城市共改造老旧小区106个,惠及5.9万户居民,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。试点城市的实践证明,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花钱不多,惠及面广,不仅帮助居民改善了基本居住条件,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、获得感、安全感,也是扩大投资激发内需的重要举措。